在几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中,个体经济所剩无几,基本都走上了公私合营的道路。
1956年底,城镇个体工商户从1953年的838万骤降至16万。
1957年经济成分单一化格局已基本形成,私营工业已全部公私公营,批发与零售商业中,私营成份分别占01和27。
时至前十年,个体与私营工商业几乎消声匿迹,彻底退出历史舞台,1978年,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占776,集体经济占22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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